通知公告
關于做好2015年市級國際服務貿易(服務外包)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開發區)商務局、財政局:
根據《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服務外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寧財規[2014]7號)(以下簡稱文件)精神,現就2015年市級服務貿易(服務外包)業務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標準
(一)符合《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服務外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申報范圍和標準。
(二)為促進我市服務貿易(服務外包)產業持續穩定發展,根據中央關于穩增長、調結構,加快發展服務外包產業的精神和加大對服務外包業務支持的要求,增加兩項扶持內容:
1、享受文件扶持的國際服務外包離岸類骨干型企業,上年度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增幅超過20%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的追加獎勵;享受文件扶持的離岸類成長型企業,上年度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增幅超過50%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5萬元的追加獎勵;享受文件扶持的服務外包在岸類企業,上年度在岸服務外包業務增幅超過30%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5萬元的追加獎勵;
2、根據區、開發區上年度組織開展的服務貿易(服務外包)政策宣講、業務培訓、市場開拓及專場活動等項目,由各區、開發區申報,按實際支出給予一定的扶持。
二、信用審查
根據《關于在部分市級財政專項發展資金安排中開展企業信用審查試點工作的通知》(寧財企[2015]16號),市商務局、財政局對擬列入扶持項目的企業進行信用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三、有關要求
1、請各區(開發區)高度重視,加大對《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服務外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宣傳力度,積極組織轄區內符合文件要求的服務貿易(服務外包)企業、機構申報。
2、符合申報條件的服務貿易(服務外包)企業、機構和單位根據其2014年度業務開展情況,申報本企業、機構和單位的相應資金項目,并請于8月9日之前向所在地商務部門提出申報申請,提交所需的書面材料(企業自留一份備查);
3、區(開發區)商務局請于8月16日之前,將經過區商務局、財政局共同審核通過并簽字、蓋章的企業、機構申報材料一式一份(裝訂成冊)、本區匯總申報文件及有關匯總表(見附件)的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報市商務局服務貿易(服務外包)處,同時電子版報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逾期不予接收。
4、請各區(開發區)商務局、財政局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資金申報工作的真實性、嚴肅性、紀律性。
市商務局服務外包處聯系人: 李麗 楊懷放
電話:68539703 6853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