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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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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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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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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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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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國際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區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規劃建設一批特色服務出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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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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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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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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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的服務出口功能,擴充國際轉口貿易、國際物流、中轉服務、研發、國際結算、分銷、倉儲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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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等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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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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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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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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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相關部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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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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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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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參與多邊、區域服務貿易談判和全球服務貿易規則制定。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依托自由貿易區戰略實施,積極推動服務業雙向互惠開放。基本實現內地與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推動大陸與臺灣服務業互利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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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港澳辦、臺辦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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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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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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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各類服務業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合作等方式,在境外開展投資合作,加快建設境外營銷網絡,增加在境外的商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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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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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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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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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服務業企業參與投資、建設和管理境外經貿合作區。鼓勵企業建設境外保稅倉,積極構建跨境產業鏈,帶動國內勞務輸出和貨物、服務、技術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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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貿促會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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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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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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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知識產權境外登記注冊,加強知識產權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維權力度,維護企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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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局、商務部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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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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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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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定期編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地方做好規劃工作,確立主導行業和發展重點,扶持特色優勢行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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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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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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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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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重點領域的支持引導,制訂重點服務出口領域指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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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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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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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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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等政策,加大對服務貿易發展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優化資金安排結構,突出政策支持重點,完善和創新支持方式,引導更多社會資金加大對服務貿易發展的支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改善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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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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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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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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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全面實施“營改增”改革,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鼓勵擴大服務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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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商務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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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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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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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開展供應鏈融資、海外并購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倉單質押貸款、融資租賃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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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牽頭,人民銀行、商務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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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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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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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在現有業務范圍內加大對服務貿易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國際并購等業務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務貿易重點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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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牽頭,人民銀行、商務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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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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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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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品種和保險業務,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外貿匯率避險險種,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靈活承保政策,簡化投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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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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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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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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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服務貿易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貿易企業在交易所市場上市、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發行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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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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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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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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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與服務貿易特點相適應的口岸通關管理模式。探索對會展、拍賣、快遞等服務企業所需通關的國際展品、藝術品、電子商務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監管模式創新,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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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牽頭,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郵政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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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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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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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便利跨境人民幣結算,鼓勵境內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擴大跨境支付服務范圍,支持服務貿易企業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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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外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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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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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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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員流動、資格互認、標準化等方面的國際磋商與合作,為專業人才和專業服務“引進來”和“走出去”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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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質檢總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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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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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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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外籍高端人才辦理在華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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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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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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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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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業赴境外參加服務貿易重點展會。積極培育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平臺,形成以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為龍頭、以各類專業性展會論壇為支撐的服務貿易會展格局,鼓勵其他投資貿易類展會增設服務貿易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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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牽頭,貿促會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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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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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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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與主要服務貿易合作伙伴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訂服務貿易合作協議,在雙邊框架下開展務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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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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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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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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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或完善有關服務進出口的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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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牽頭,相關部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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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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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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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協調機制,加強對服務貿易工作的宏觀指導,統籌服務業對外開放、協調各部門服務出口政策、推進服務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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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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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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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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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國際服務貿易統計監測、運行和分析體系,健全服務貿易統計指標體系,加強與國際組織、行業協會的數據信息交流,定期發布服務貿易統計數據。創新服務貿易統計方法,加強對地方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的指導,開展重點企業數據直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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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牽頭,統計局、外匯局、貿促會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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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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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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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高等學校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增設服務貿易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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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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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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