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才辦,市各有關部門:
2018 年“江蘇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以下簡稱省“雙創計劃”)按照穩定規模、提升質量、優化結構的要求組織實施,進一步突出創新創業成效、用人單位給予薪酬、社會資本投資和地方政府配套支持。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產業、新材料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節能環保產業、新能源和能源互聯網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空天海洋裝備產業、數字創意產業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引進人才。現將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2018 年省“雙創計劃”包括雙創人才、雙創團隊和雙創博士三個項目。
1.雙創人才。項目分為創業、企業創新、高校創新、科研院所創新、衛生創新、文化創新、高技能創新等7 個類別,各類別的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1”。
2.雙創團隊。項目分為科技、戰略性新興產業、軟件和互聯網、教育、現代農業、服務外包、衛生等7 個類別,各類別的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2”。
3.雙創博士。項目分為創業、企業創新、企業博士后、縣級醫院創新、世界名校等5 個類別,各類別的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3”。
1.資金支持。對入選的雙創人才,三年內省級財政給予總共500 萬元、300 萬元、100 萬元、50 萬元的創新創業資金資助,其中用于個人生活補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資待遇。已獲得省“雙創博士”或“江蘇特聘教授”資助的,在原資助基礎上補足至對應的資助標準。對入選的雙創團隊,三年內省級財政給予總共300 萬元-800 萬元的人才經費資助,其中用于補助團隊成員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資待遇。對入選的雙創博士,兩年內省級財政給予總共15 萬元的創新創業資金資助。
2.項目推薦。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省“333 工程”“科技企業家支持計劃”等人才項目,優先向金融機構、擔保公司、風險投資公司等推薦融資項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門制定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優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務。按照國家、省引進高層次人才有關政策,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提供工作條件、簽證、落戶、醫療、保險、稅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學和駕照轉換等方面的支持與服務。
遴選程序按照《“江蘇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改革實施辦法》執行。
1.雙創人才。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受理創業類(除文化創業外)和企業創新類,省教育廳受理高校創新類,省科技廳受理科研院所創新類,省衛生計生委受理衛生創新類,省委宣傳部受理文化創新類(包括文化創業),省人社廳受理高技能創新類。每人限申報一類。
2.雙創團隊。省科技廳受理科技類,省發改委受理戰略性新興產業類,省經信委受理軟件和互聯網類,省教育廳受理教育類,省農委受理現代農業類,省商務廳受理服務外包類,省衛生計生委受理衛生類。每個團隊限申報一類。
3.雙創博士。省人社廳受理創業類和企業博士后類,省科技廳受理企業創新類和世界名校類中到科研院所創新的,省衛生計生委受理縣級醫院創新類和世界名校類中到醫院創新的,省教育廳受理世界名校類中到高校創新的。每人限申報一類。以上各類,除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直接受理的外,其他類(不含省部屬事業單位)在市相關部門報送省相關主管部門前均需經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審核同意。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和省相關主管部門通過資格初審、基本條件評價、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等程序提出初審推薦意見。其中,創業類項目由設區市委組織部組織實地考察并出具實地考察報告。
2018 年省“雙創計劃”各類項目通過“江蘇省高層次人才申報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 年5 月18 日。各類相關材料(清單見“附件4”)須在網上提供原件的掃描件或數碼照片。網上申報完成后,申報人須從申報系統中打印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創新創業計劃書和證明材料,簽字蓋章后交各相關受理單位。申報人應客觀、真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不得空項、漏項。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5 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和個人申報。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省“雙創計劃”推薦申報工作,廣泛動員,嚴控質量,做到客觀、真實、可靠。對在推薦申報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職的地方或部門,將追究其相關責任。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和省相關主管部門于2018 年6 月18 日前按分配名額將推薦報告、匯總表和基本條件評價表蓋章后報送省人才辦。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在推薦雙創人才創業類和企業創新類時,需注明10%的重點推薦人選、20%的優先推薦人選、70%的一般推薦人選。
申報書、匯總表、基本條件評價表和創新創業計劃書內容綱要等請從“江蘇人才工作網”(http://www.jsrcgz.gov.c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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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省人才辦)
電話:025-83392288
025-83309766(網上申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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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傳部人才處
電話:025-888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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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改委高技術產業處
電話:025-833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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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經信委軟件與信息服務業處
電話:025-8228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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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師資處
電話:025-8333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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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
電話:025-8335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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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廳專家和國際合作處(雙創博士)
電話:025-83236125
職業能力建設處(雙創人才)
電話:025-8327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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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農委產業化處
電話:025-8626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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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務廳服務外包處
電話:025-5771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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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
電話:025-83620628
1.雙創人才申報條件
2.雙創團隊申報條件
3.雙創博士申報條件
4.需提供的相關材料清單
5.申報名額分配表
1.創業人才一般應具有碩士學位以上(含碩士學位),創新人才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文化創新類、高技能創新類學位可適當放寬),其中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國家“千人計劃”專家或2000 年1 月1 日之前獲得學位的除外);年齡一般不超過55 周歲(1963 年1 月1 日后出生),其中境外引進的高技能創新人才和取得發達國家醫師執業資格衛生創新人才年齡可放寬至65 周歲(1953 年1 月1 日后出生)。
2.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有5 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有2 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技術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訓等崗位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3.申報人應為2015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期間引進到我省創新創業,入選后能連續在引進單位工作不少于3年。
4.申報企業應于2017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工商、稅務和社保等注冊登記相關手續,并有2 名以上非股東(全職員工股權激勵的除外)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5.創新人才從到江蘇工作次月起,申報單位給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1 萬元(事業單位可放寬至8000 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薪酬發放證明(全職人才提供銀行流水,非全職人才提供工資發放單或銀行流水)為準,且入選后須連續提供不少于3 年的上述證明材料。優先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用人單位認可并取得明顯成效的人才,全職引進人才,已獲部門、市、縣(市、區)、園區人才計劃支持的人才。
獲得過省“雙創人才”“江蘇特聘醫學專家”資助的人才不得申報;
在我省獲得過國家“千人計劃”、省“雙創團隊”、省“雙創博士”、“江蘇特聘教授”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進計劃資助的人才,均不得異地申報(已退出原入選的引才計劃且資助資金已返還當地財政的除外);不得與2018 年省“雙創博士”同時申報。
各類人選除必須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分別具備下列條件。
1.創業類
(1)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在產品開發和企業經營管理方面具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
(2)創辦企業應于2015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期間注冊成立,申報人應為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
(3)自然人直接出資的,申報人在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貨幣出資不少于100 萬元(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前已實繳),且本人已實繳貨幣出資在企業注冊資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冊資本超過1000 萬元的放寬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在注冊資本中認繳金額最大且在實收資本中實繳金額最大)。非自然人直接出資而以持股公司出資的,通過一個層級計算,申報人在申報企業實繳貨幣出資不少于100 萬元(申報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權占比*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貨幣出資),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權占比*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股權占比)。不認可代持股關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
(4)創辦企業的主導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5)創辦企業屬于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或現代服務業企業,有清晰的商業模式,企業原則上位于留學人員創業園、科技創業園(服務中心)等載體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優先支持:所辦企業稅收、社保、就業貢獻大的人才,企業已有社會資本投入的人才。
2.企業創新類
(1)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且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或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工作業績突出、在業界有一定影響;
上一條:國家物流樞紐建設正式啟動
下一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