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存量載體資源
鼓勵各類主體利用自有存量土地以及通過轉換老舊廠房、倉庫、校區等功能,興辦或改造文化園區載體,各部門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給予支持。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經批準,原土地性質和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允許適當改建少量功能載體。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改變用途為文化設施的,經批準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按規定補交出讓金。
扶持原創作品轉化
對于本市文化企業創作、制作、出品的,或者充分體現南京歷史文化特色的電影、電視劇、實景演出、非遺創新等優秀原創文化產品,在研發生產階段給予引導扶持、融資擔保、基金跟投等支持。對于取得良好市場效益的給予績效獎勵。
培育龍頭企業
實施全市“文化企業30強培育計劃”,每年遴選10家左右總部設在南京、從事新興融合業態,在國內細分行業排名前三的優質企業,建立定期服務機制,對重點產業項目給予扶持。
鼓勵創意企業走出去請進來
文化企業引進國外優秀創意設計服務,顯著提升產品銷售額和利潤附加值的,根據設計服務合同,給予設計費實際執行額補貼。對企業參加國際知名創意設計展會等活動,給予展位費補助。
成立產業母基金
引導社會資本圍繞數字影視、網絡傳媒、智慧旅游、藝術投資等文化創意新興業態,設立若干子基金,投資優質項目和成長企業,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保障產業健康發展。
發放“金梧桐”文化企業服務券
對于成長性文化企業購買公共技術服務、研發創意設計產品、申報設計知識產權、參加知名貿易展會、獲取融資成本等實際發生的費用,以服務券形式給予補貼。
營造城市創意氛圍
建設南京創意設計中心,每年舉辦南京文化創意產業交易會、南京創意設計周等活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途徑,利用各類媒體和展會,推廣我市創意設計人才和企業品牌。全市公益廣告載體拿出一定比例展播本市設計師的優秀公益設計作品。
實施“金梧桐融合人才雙百培養計劃”
每年培訓100名高層次產業融合企業家和100名優秀創意設計師。面向市場化培訓機構采購緊缺融合人才培訓項目,根據服務滿意度測評給予補貼。